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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學年度第一學期行政院農業部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申請辦法 更新日期:2024-09-26 09:01:16 |
申請農漁民子女就學金檢附文件須知 申請日期:113年9月16日∼113年10月15日 1.註明本學期已註冊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。 2.前一學期德行成績單正本。 3.以父母為申請人者,應檢附學生及學生父母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。以祖父母為申請人者,應檢附與學生同戶之現住人口詳細記事戶口名簿,祖父母與學生父母不同戶者,應另檢附學生父母之國民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。 4.申請人之存摺影本。 5.申請人為學生之父或母,且有再婚情形者,應另檢附申請人再婚配偶之國民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;學生未滿18歲者,申請人應另檢附載有取得該學生監護權之詳細記事戶口名簿。 6.父母離異或死亡者,應另檢附詳細記事戶口名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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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表 / application/pdf,209774 bytes (下載檔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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